「心得:最近新聞談到台灣都更26年僅618件完工,困於審核費時.融資受限.整合困難.通貨膨脹,都更書籍我涉略少,因都更動不了,法條就跳過,個人淺見~直接都市移轉或遷都比較快。」
- 合法建物30年以上可申請都更,20年以上可申請整建維護。
- 按新加坡法令,台灣約有一半的房屋應該要拆除重建,台灣都更緩如龜行,雙北市是危老重災區,超過30年宅屋數已達500萬戶,50年以上有100萬戶。
- 新加坡每5年外牆.公共走廊.樓梯.屋頂要維修,每7年外牆要粉刷並更新加壓泵,每14年屋頂更新,每15年中央垃圾處理系統和水箱更換,每20年電纜路線更換,每28年電梯大修或更新。在日本也有類似計畫
- 都市更新只有居住安全,更缺乏城市發展計畫,現存的都市計畫僅著眼於環境承載力。但早期的都市計畫早不合時宜,像少子化讓學校過剩,捷運高度發展下,交通環境規劃早就不合時宜。
- 應改變做法,由政府帶頭以區域化、大型化的都市再生理念進行全盤規劃,才能創造出都市更新的價值。
- 東京都更可獲稅務優惠,只要三分之二土地所有者同意就可以進行開發。
- 很多國家像日本,建商和住戶在都更改建中是夥伴關係,在台灣卻變成敵對關係,認為建商賺很大,所以一心一意想從建商那邊撈好處,只要自己好卻忽略別人的成本和風險,未來將會成為重建孤兒,被切割掉的孤島。
- 新建築將以高規格高品質去設計百年耐久性,將不侷限40~50年使用
- 台北市都更8箭,老舊建物申請加裝電梯,這樣不就不需都更了。
- 新北市更3箭,捷運到那都更就到哪(捷運站300m內增額容積20~50%),主要幹道兩側容積提高10~20%
- 如以節稅為考量,房地登記在改建前仍以維持父母名義較佳,這樣就可避免高額贈與稅或土地增值稅。
山山沐榆感想筆記@0725
作者: 今周刊
出版社:今周刊
出版:2024年10月1日
